会费标准
当前位置:首页 » 关于商会
云南省湛江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、省民政厅相关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会长单位: 20万元/年
常务副会长长单位:2万元/年
副会长单位:1万元/年
会员单位单位:2000 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 6月30 日前一次性缴足本年会费;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户名:云南省湛江商会
开户行:中国银行昆明市国贸支行
帐号:137299450875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核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批。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5、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本办法经 2024年 6月 14日云南省湛江商会第六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云南省湛江商会
2024年 6月14日
(共人浏览)